關于印發《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的通知
2024/2/26 10:23:17
閱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網信辦、通信管理局、公安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關于“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網絡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等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了《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明確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運營者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
現將《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印發給你們,請指導督促本地區App運營者抓緊落實,
并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調查、處理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切實維護公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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