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才網記者10日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福建出臺2009屆、2010屆高校畢業生征兵工作新政。
退役后“專升本”專業課免試
福建省2009屆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后報考普通高校專科起點升本科的(簡稱退役士兵考生),可與其他普通“專升本”考生一起參加我省普通高校專科起點升本科學習考試報名。
屆時,退役士兵考生只需參加全省普通高校專科起點升本科的公共課考試,專業課給予免試;退役士兵考生實行招生計劃單列、考試成績單獨劃線錄取的優惠政策。
明年畢業可視為應屆生征集
新規指出,2010年畢業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今年11月完成所有專業課程學習,參加實習的,本人自愿應征并符合條件者,可以確定為應屆畢業生征集對象。
2010屆高校畢業生由本人或父母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兵役部門報名,本人直接參加體檢、政審,也可由學習地的學校會同駐地縣(市)區征兵辦在學校集中組織報名和初檢初審。
大學生入伍可視為參加實習
新規指出,2010屆高職(高專)學歷畢業生批準入伍后,可以將參軍入伍視為參加實習,于2010年5月由服役部隊或入伍地縣(市)區人武部出具在部隊的服役情況,作為實習小結寄送回原就讀學校。符合畢業條件者,學校將發給其專科畢業證書。
2010屆本科學歷畢業生批準入伍后,在部隊服役期間視為參加實習,于2010年5月由服役部隊或入伍地縣(市)區人武部出具在部隊的服役情況,作為實習小結寄送回學習的學校。畢業論文可在部隊服役期間完成,并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回學習的學校。學校將根據入伍服役畢業生的實際情況,可以不采取面對面的答辯形式,指定專門教師進行輔導和指導,組織對論文進行評審。符合畢業條件者,學校將發給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