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招用成都籍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可享受繳費標準的70%的社保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開展創業培訓,可享受每人900元的補貼。昨日中華人才網記者從成都市勞動局獲悉,我市出臺《成都市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城鄉充分就業工作的實施細則》,通過各項補貼政策促進成都城鄉人員特別困難人員的就業。
對符合補貼條件的各類企業,按其與補貼對象簽訂勞動合同的年限給予補貼,第一年每人1000元,第二年每人2000元,第三年每人3000元,每期滿12個月后進行申報;在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和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的,按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每月給予補貼。當年新招用3名以上勞動者,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主創業者,也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具有成都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了社保并足額繳費的困難人員,正在從事靈活就業的,也可享受社保補貼,補貼標準按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標準的70%確定。
對成都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失業人員、農村富余勞動力、企業在崗職工、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開展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和模擬創業實崗訓練均可享受補貼。其中,職業技能培訓:初級每人不高于500元;中級A類800元,B類1200元,C類1500元;高級A類1000元,B類1500元,C類2000元;企業在崗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在提足用夠本單位職工教育基金的前提下,每人最高補貼不超過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