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華人才網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10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已經開始,九類人可享就業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可享受優先幫扶的九類就業困難人員分別是: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單親家庭;夫妻雙方均失業;城鎮家庭零就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貧困戶;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2009年1月1日起土地被國家征用,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被征地農民;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可持本人《就業失業登記證》、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村)勞動保障服務站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副主任朱駿介紹,今年我市不再發放《再就業優惠證》,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需先去街道勞動保障所換領新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再做就業幫扶申請。申請時勞動部門將在新證上注明就業困難對象類別,困難人員可按規定憑證享受稅收扶持政策和其他就業扶持政策。
據介紹,街道、社區勞動部門將優先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就業幫扶,每人不少于2次崗位推薦。對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新增加崗位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3年內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每人每年4800元標準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勞動部門提醒,就業困難人員每季度應主動與社區(村)勞動保障服務站聯系申報本人就業、失業情況,接受職業指導,便于勞動部門調查了解困難人員就業及享受政策等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