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不少人才信息紛繁復雜,真假難辨。廈門市日前出臺“互聯網人才中介活動管理辦法”,加強對利用互聯網從事人才中介活動的管理。
廈門市規定,各類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以及其他信息網絡機構從事互聯網人才中介活動的,應當依法取得《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未取得的不得專營或兼營互聯網人才中介服務業務;已取得《許可證》但服務范圍沒有互聯網人才中介服務業務,需從事互聯網人才中介服務業務的,應依法申請變更服務范圍,增加互聯網人才中介服務業務。
根據管理辦法,互聯網人才中介服務可以包括:發布人才供求信息,提供擇業指導與咨詢服務;接受用人單位書面委托招聘人才;向用人單位推薦人才;人才培訓服務;人才素質測評;招聘單位與應聘人才對接服務等。
廈門市要求,互聯網人才中介發布人才信息,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時效性進行審查,不得提供虛假和失效信息;不得抄襲、剽竊、盜用、復制其他網站發布的與人才中介服務相關的各類信息。
根據規定,廈門市人事局將對依法從事互聯網人才中介活動的機構實行《許可證》年度驗證制度。違法從事互聯網人才中介活動的,將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